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、《新乡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教字〔2021〕10号)和《新乡学院学生转学、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1〕14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及我院实际,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、排序,现就学生转专业学生转入结果公示如下: